2018年3月3日,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在北京开幕。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致公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常委、第一届浙商总会执行会长、第一届甬商总会会长,银泰集团创始人兼董事长沈国军,积极履行政协委员职责,经过深入调研,提交了《促进跨界零售创新发展、简化证照审批》、《积极鼓励公益机构参与自然保护地建设和管理》的两篇提案。
沈国军曾在担任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期间,提案关注小微企业融资问题,引发社会强烈关注并推动了相应的改革创新。此次是他第二次当选全国政协委员,就当下跨界零售创新发展和国家生态保护建设问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参考建议。
关注零售行业创新 提案直击行业发展痛点
当下,零售业创新不断,不仅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多业态、跨行业、聚合式、协同化发展趋势显现,实体零售转型亦呈现出“发展新业态、搭建全渠道、重构供应链、推进渠道下沉”四大亮点。
作为在百货零售业深耕20年、被称为“改写中国传统零售业历史的人”,沈国军对于当下零售业的跨界发展与持续创新,深有感触。他表示“零售业态发展承载着消费者更多的期待、更高的要求,顺应了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极大地拓展了原有业态的功能,扭转了零售行业在符合年轻消费者消费习惯、倡导新生活方式上的颓势。”这与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要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谋而合。
一直以来,沈国军及其领导的银泰集团,在积极拥抱新经济、新领域、新发展模式方面,持续走在行业前列。他领导下的百货零售业务,在传统百货零售业中最早试水电商,最早引入支付宝支付,最早尝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O2O模式。在带领企业推动零售业深层次变革和发展的过程中,沈国军发现,在促进跨界零售健康发展的道路上还存在诸多问题,亟待创新管理,推动相关政策落地。为此,他提出了两点建议:
(一) 深化“放管服改革”,对跨界零售企业提供便利的审批服务,各部门简化和合并审批流程,如建立一站式审批窗口或开设大企业绿色通道。新业态筹建落成,需获得多项行政许可,如施工许可证、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和开业检查、地下空间使用备案、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等,现有串联式审批方式导致全部证照办理时间长达数月。为此,许多地方正在做有益探索,如深圳市设立大企业直通车绿色通道,对连锁经营规范标准化的企业提供专项服务。大型连锁经营企业获得“大企业直通车”资格后,即可享受工商、食药监、城管等各项业务在市局统一办理的政策支持。又如,上海市“两证合一”颁发新版《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范围为食品销售经营、餐饮服务经营和学校食堂三大类别,通过在餐饮服务经营类别下新开“网络订餐”项目,经营单位可同时获得在互联网领域的外卖资格,而不必额外申请证照。建议借鉴深圳、上海等经验,为跨界零售创新企业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二)跨界零售经营复杂度提升,建议有关部门明确相关法规的司法解释,重视防范“伪职业打假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跨界零售在近期市场关注度提升的同时,“伪职业打假人”现象也有所抬头。该群体以营利为目的,关注点不在于实质性的食品安全问题,而是单纯为了获得金钱索赔。如,购买一定数量食品离开卖场、调包后再次返回超市,别有用心的揪住商品名称、净含量、配料表或营养成分表标签标注上的个别瑕疵,更有甚者将商品在店铺内藏匿商品至过期再行购买,以食品超过保质期等质量问题为理由向超市索赔。建议有关部门对食品安全法第136条提供进一步的司法解释,明确执行标准,对确认无责的食品经营企业进行免责处理。呼吁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合作,重申打击“伪职业索赔人”,在调查、调解、处置过程中,对有证据证明存在违法打假,涉嫌敲诈的行为的“伪职业索赔人”,给与严厉打击,防止恶性事件发生。
关注生态保护 践行企业家精神
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了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的新目标、新任务和新举措,进一步彰显了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意志和决心。近年来,随着雾霾问题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生态保护、环境治理愈发凸显出急迫性。
在沈国军看来,带头进行生态保护、为建设生态文明做贡献,企业家责无旁贷。自创办银泰集团以来,沈国军一直热心于公益,并力求通过创新,打造更具突破意义、更有战略性价值的公益事业。尤其在环境保护领域,已成功将商业手法与公益相结合,打造出了可复制的成功案例。
当前,我国已经建立包括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等10多类保护地在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各类陆域保护地面积约占陆地国土面积的18%,在保护我国重要自然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不过在沈国军看来,长期以来我国自然保护地基本上实行的是“抢救式保护”策略、缺乏顶层设计和科学系统的规划,注重数量和面积的扩张、忽视质量和管理能力的提升,造成保护地体系仍面临保护空缺、资金短缺、管理能力薄弱、保护与发展矛盾突出等问题,跟不上生态文明建设的步伐。
他建议,要解决这些问题,迫切需要探索新的保护地治理模式。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而社会公益型保护地是一种能够填补现有保护地体系空缺,解决保护地面临的资金、技术和能力不足等问题,而探索的一种国家或集体所有、公益机构管理、政府监管的新型保护地治理模式,在完善我国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立政府主导、共同参与的保护机制方面极具前景。
同时,他还提出了五点建设社会公益型自然保护地的具体建议:
(一)将社会公益型自然保护地纳入国家官方的保护地体系。建议以建立国家公园为契机,推动我国自然保护地体系的重构与治理模式创新。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多元参与的保护地治理体系,除了政府治理外,将社会公益型治理作为重要的治理方式,纳入到官方认可的保护地治理体系框架,明确可采用社会公益型治理方式治理的保护地类型。
(二)强化立法保障,制定相关法律。建议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现有的各类保护地都纳入到同一个法律框架下,启动《自然保护地法》立法工作。明确公益组织参与自然保护地建设与管理的法律地位、权利、义务、参与方式和途径等。推动《土地管理法》、《空间规划法》等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制修订工作,为社会公益组织托管保护地提供法律支撑。
(三)建立公益组织参与保护地建设与管理的协议保护的机制。建议探索多方参与的管理机制,在一些自然保护地探索实行所有权、管理权和监管权“三权”分置的协议保护机制。所有权归自然保护地的所有者,保障土地所有权人的基本权益;管理权归属于社会公益机构,为保护地的科学管理提供资金、技术和能力支撑,并开展日常管理和巡护工作;监管权归中央或地方政府,保障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不流失,监督保护地的管理机构履行协议的执行情况。
(四)启动公益机构利用PPP模式参与自然保护试点。PPP模式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使用很多。但是在自然保护等公益行业还没有扩展起来。国家可以在自然保护地建设和管理中推广PPP模式,启动公益机构利用PPP模式参与自然保护试点。通过试点,探索社会组织利用PPP模式参与自然保护地建设与管理的可行性,总结经验,分析面临的问题,为未来相关政策的制定提供支撑。
(五)建立社会公益组织参与自然保护地管护的激励机制。如出台税收减免政策,鼓励公益组织通过购买商业用地、有偿流转等手段获得集体土地,捐赠给保护地建设;出台补贴政策,对保护较好的公益保护地进行补贴;出台土地政策,鼓励公益组织等主体成为承包人承包土地实施保护项目,也可以以资助人身份资助他人承包具有重大生态价值的土地,按照协议保护机制进行保护;出台人才政策,对积极参与自然保护建设与管理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公益性人才给予一定薪酬补贴和荣誉奖励等。
沈国军始终认为,身为全国政协委员,应当切实做好政府和人民、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传达来自企业经营一线的声音,推动行业的创新健康发展,这是党和政府赋予自己的神圣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