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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国军:勇担家国共兴责任 践行企业家精神
发布时间:2017-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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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公布,引发社会各界广泛热议。这是中央首次以专门文件明确企业家精神的地位和价值。浙商总会执行会长、银泰集团董事长沈国军表示“全文句句精彩,看后如沐春风,深受鼓舞。”沈国军认为,《意见》表达了众多企业家的心声,非常到位,不仅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于企业家的重视,还对企业家在社会经济发展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过程中的贡献予以了充分肯定和保护。

最让沈国军印象深刻的是《意见》的第七条“弘扬企业家履行责任敢于担当服务社会的精神”、第九条“加强优秀企业家培育”和第十条“加强党对企业家队伍建设的领导”,他觉得更应该用心去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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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国意识是基础  应勇于承担企业社会责任

“作为企业家,首先应该有家国意识,勇于承担起家国共兴的责任,要拥护政府、相信政府,这是最重要的前提与基础。没有党和政府、没有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我们不可能获得今天这样的商业成就。党中央和国务院对我们企业家群体这么重视,我们更应该维护好这样的环境,打造好企业家队伍,维护好企业家群体的社会形象,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沈国军如是说。

他表示,“要‘弘扬企业家履行责任敢于担当服务社会的精神’,这是党中央和国务院对于每个企业家提出的基本要求。关于这一点,我的理解有两层含义。第一层是企业家首先要自律,做好自己、带好头,依法纳税,守法经营,为国家创造更多的财富与税收,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此外,不添乱,不去做有损于企业形象,有损于国家、党和民族的事情。第二层是企业家在发展企业的过程中,更应该思考如何通过创新与变革,推动商业价值的进步,推动商业文明的发展。要利他向善,投身公益慈善事业,承担更多社会责任。”

做好传帮带  弘扬优秀的企业家精神

沈国军指出,“对于我们这一代‘中年’企业家而言,对年轻企业家的引导和培育,更是义不容辞的责任与义务,要充分发挥传帮带的作用,以一己之成功带动他人成功,这个也很重要。”“要让年轻企业家、社会、百姓、政府乃至所有人都知道优秀的企业家群体具备什么样的企业家精神,什么是好的,什么是不好的,要分清楚。”“对于优秀的企业家精神与样板要给予表扬支持与弘扬,对于不好的还是要给予批评打击和制裁。要让所有人都知道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不能鱼目混珠。”“这也是成熟企业家要去承担的一种责任,推动政府、媒体、社会以及其他团体共同朝着这个方向努力。”

发挥商会平台效应  培育企业家精神的样板

作为浙商总会的执行会长,沈国军表示“要充分利用商会、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的平台效应,组织引导、积极培育、完善与弘扬优秀的企业家精神。这两天浙商总会也在讨论解读《意见》精神。未来,我们将以《意见》精神为指引,在全球1200万名浙商中,大力弘扬优秀的浙商精神,表彰优秀的企业家与企业家精神,打击或抵制不正当的行为,为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企业家精神的样板,完善优秀企业家精神的样板。作为团体的负责人,我有这个责任与义务去贯彻落实。”

 

沈国军认为,只要从中央到地方,各个体系各个部门都能按照《意见》精神落实,对于当代企业家来说就是莫大的鼓舞,让企业家有了创新创业的恒心,更有了做大做强的信心。中国的企业家是为国家创造财富的“经济界的科技家”。只要企业家有了信心,中国的经济发展必将打下良好的基础,企业家也能在此信心的鼓舞下,将自己的商业理想融入到民族复兴的伟大实践中。